台灣的消費者真的很棒,不黑心都覺得對不起自己了。

最近站長發現一個很有趣的情況 (其實已經出現好一陣子了),台灣的消費者似乎正在流行反省過去幾年有段時間相當嚴重的「我花錢,所以我就是大爺」這種作法,不過似乎開始矯枉過正了?反而產生一種相當莫名其妙的「為廠商著想」現象。

賺錢賠錢都是廠商的事情,與消費者何干?

其實我是真的不懂為什麼最近會出現許多消費者「很擔心廠商賺不到錢」、「擔心廠商會倒」,說穿了成立營利事業為的是什麼?「營利」嘛,或許殺頭的生意有人肯做,但賠錢的生意絕對沒人要幹的,所以到底在擔心什麼?

還記得前陣子味全的秒買秒退嗎?站長實在是不能理解,你要說浪費食物也就罷了,居然有人連味全會賠錢甚至倒閉、股東會賠錢都能當作要求大家支持味全的理由?

公司營運本來就該自負盈虧,難道它賺錢之後會分給消費者嗎?還是賠錢的時候要消費者連帶賠償?不是吧。至於買股票,不也是同樣的狀況?自己投資本來就該自負盈虧,賠錢不去找你持股公司的管理團隊算帳卻反而怪消費者不買單?

廠商提供的服務,就只是「服務」,不是恩賜。

然後另一個很可笑的現象是:最近有不少消費者比廠商自己還在意廠商提供的服務「會不會被濫用」、「提供這些服務會不會虧錢」,最誇張的是居然還有人因為擔心「萬一哪天廠商翻臉不給這麼好的服務怎麼辦」而對著其他對廠商服務有意見的人大罵。

從根本上來看,商業交易不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廠商願意提供服務,而服務的品質高到消費者願意用手上的鈔票來換取,不就這麼簡單?中間衍伸的成本有多少那是廠商可以自己決定、調整的,根本就不關消費者的事情

不知道為什麼,近來某些消費者卻搞得好像廠商提供服務是一種恩賜一樣?雖然並不是花錢的人就可以當大爺,但也沒必要這麼卑微吧?

「不要把服務當作理所當然」?
在商言商,廠商願意提供商業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本身、售後服務) 換取消費者的金錢,為什麼不能當作理所當然?任一方覺得不合理自然就各自調整直到平衡或導致交易破局,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廠商今天覺得服務被濫用,那就應該縮減服務或改變服務方式,嘗試去檢討服務的相關規範是不是有問題並做出調整,不是嗎?

如果消費者覺得廠商把服務調到不值這個價位或是不被消費者接受的程度,那就轉買其他廠商、拒絕購買、要求廠商調整服務規劃 (用罵的、用喊的、用投訴的、用帶風向的怎麼樣都好) 不就得了?

自由市場本來就是這麼運作的,在消費者與廠商的磨合之下最終達到一個兩方都能接受的平衡,在這樣的平衡條件之下完成交易,就這麼簡單。廠商提供的「服務」,就只是「服務」而已,不論是多好的服務,都不該被當成「廠商施予消費者的恩惠」看待。

台灣的消費者真的很棒

對奸商、黑店來說,大概沒有比某些「超替廠商著想」的台灣消費者更好的客戶了。

有這麼棒的消費者,不黑心都覺得對不起自己了呢。
敦厚跟溫良恭儉讓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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