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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 (三月底至四月中,建議提早於三月中開始準備)
在通過篩選之後就能取得該校系組的複試的資格,由於此管道性質屬於普通高中學生跨考高職學生升學管道,對於大多數科系來說基本上只要好好把指定項目甄試的項目按表操作做完錄取機率就相當高了。
各校系組的複試項目都不太一樣,但是大致上可以歸類為三大項目:
- 審查資料 (必須於繳交資料收件截止之前依照系所規定上傳到甄選委員會系統、校系系統或寄出)
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的所有校系幾乎都會要求考生繳交審查資料 (也就是備審資料),一般而言會包含在校成績單、考生資料表 (依校系規定)、自傳 (除了自我介紹或引言需要之外只提高中階段就可以,教授真的對學生的童年或家庭沒甚麼興趣)、讀書計畫 (基本上就是唬爛大賽,實際上只是考驗考生唬爛的內容是否足夠合理,所以有些系所已經取消了)、英檢證明、程式檢定證明、學科競賽獎狀、學科競賽參加證明、社團活動紀錄、特殊經歷等,對於許多二類科系來說有可能是除了學測成績之外唯一計分的項目。 - 面試 (於第二階段複試日期舉辦)
一般而言有小組跑關面試、個別面試等,主要是與教授面對面會談面試,一般而言包含系所所需的學科能力問題、自我介紹、回答教授發問 (例如曾經有課被當掉的原因、審查資料內引起教授興趣的內容、希望就讀該系所的理由等),一類與三類科系比較會安排個別面試,二類科系則較少。 -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除了前述四種指定項目之外,甄選總成績當中還有相當高比例會採計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此處採計的分數就是先前篩選時計算出來的加權百分平均。
榜示 (四月底至五月初)
完成複試的所有項目之後,接下來大學方面會陸續進行計算甄選總成績、排名與製作榜單的工作,一般而言大多數大學為了爭取考生就讀,通常都會比簡章上公佈的榜示日期還要早在官網的招生專區發佈錄取名單,所以如果讀書累了可以三不五時上去看看,基本上只要有一個可以接受的正取校系或是相當前面的備取名次就可以考慮停止準備指考了。
報到 (五月中)
由於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並沒有統一分發的設計,因此在各項錄取放榜之後考生得自行向錄取校系辦理報到,備取生遞補事宜也是由各校自行處理 (因此有可能出現先報到 A 科技大學之後,在 B 科技大學備取上之後要申請放棄 A 科技大學錄取資格的情況)。
此外若同時經由大學甄選入學個人申請管道獲得大學錄取資格且未於期限內聲明放棄的話,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這邊的錄取資格會自動被取消。
然而根據簡章規定,除因須辦理科技校院之第二階段其他校系(組)、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各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時間前,向已報到之校系(組)、學程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不得聲明放棄已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因此如果你在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當中取得任一大學校系的錄取資格且辦理報到的話,你將無法參加當年度的大學考試分發入學,在辦理報到前請審慎考慮是否確定不參加指定科目考試與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完全指南
最後要談的是四大招生管道當中運作模式最單純但舉行時間與放榜日期都最晚的大學考試入學分發 (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辦理,設置於國立成功大學)。
帶你看懂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簡章、檢定條件與取得指定科目考試成績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的主要是以指定科目考試成績作為分發的主要依據 (然而校系可以自訂是否要採納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作為檢定條件),然而指定科目考試的最大特色就是考生可以自由根據志願校系的要求選擇報考的科目 (一共有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公民十個考科),因此考生在五月報名指定科目考試之前就必須先行閱讀簡章了解志願校系的要求 (實際上我建議考生在高二下學期十一月初就先行參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簡章並在準備學測時留意被列為檢定條件的科目,以免學測不理想要準備指考時卻發現無法達到理想校系的檢定條件而只能放棄或重考)。
如上圖以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為例,該校系就要求考生必須在學科能力測驗的國文考科取得均標以上成績、在英文考科取得前標以上成績,並在高中英文聽力測驗中取得 A 級 (參見紅框處),這三個條件當中缺少任意一項就不可能錄取此校系。
至於指定科目考試的考科報名選擇通常是以類組別做劃分 (除非你非常篤定你想填志願的學校都不採計該科目,否則我個人建議不要輕易少考該科,而且若該校系採計的科目當中有任一科未報考,在填寫志願時即不能選填該校系,但缺考或 0 分則不會受到此限制),常見的報考組合如下:
社會組 (I) 文法商 | 國文、英文、數學乙、地理、歷史、公民 |
自然組 (II) 電資 | 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 |
自然組 (III) 生醫 | 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 |
自然組 (II) 跨考 | 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 |
社會組 (I) 跨考 | 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地理、歷史、公民 |
全考 | 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地理、歷史、公民、物理、化學、生物 |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制度
在取得指定科目考試成績之後就能在指定期間內登入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的志願系統填寫分發志願,而分發時的成績計算方式會依照該系所簡章內所設定的採計科目與加權比例計算出所有選填考生於該系之分發清單中的加權成績並由高至低依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若同分則依照簡章預先設定的比序順序依序比較擇優錄取,若三項均同分則逕行增額錄取)。
若同樣以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為例,假設考生的國文分數為 88.00 分、英文分數為 85.50 分、數學乙分數為 95.00 分、歷史分數為 75.00 分、地理分數為 80.00 分的話,該考生在該系分發清單中的加權成績就是 88.00 * 1.50 + 85.50 * 1.75 + 95.00 * 1.25 + 75.00 * 1.00 + 80.00 * 1.00 = 555.375 (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為 555.38 分)。
登記志願與分發 (七月底)
通常登記志願的時間會落在七月底,每位考生可以填寫 100 個志願,由於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已經是當年度的最後一個招生管道,因此在系統分發完成之後就是確定的錄取結果了,並不像甄選入學等管道還有第二階段要處理,在榜示當天即可查詢自己最後錄取的學校,通常也會同時收到來自該大學的新生入學通知。